目录
第一部分吉水县环保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吉水县环保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吉水县环保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吉水县环保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吉水县环境保护局是主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依照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对全县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民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持续、协调、健康的发展。
吉水县环保局2019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一)全力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工作。(二)继续推进污染减排和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三)强化环评服务工作。(四)稳步推进生态县创建工作。。(五)加强项目实施谋划和申报工作。(六)强化环境监管,加大环境日常监察执法力度。(七)继续加强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八)切实加强环保干部作风建设和自身能力建设。(九)做好日常群众信访工作。(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吉水县环保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编制人数35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7人;实有人数34人,其中:在职人数34人,包括行政人员9人,退休一人;机关工勤1人;全额拨款事业人员24人,退休人一人。
第二部分吉水县环保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县环保局收入预算总额443.69万元,比上年增加77.32万元,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1.69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92.79%,上年结转32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7.21%。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县环保局支出预算总额为443.69万元,比上年增加77.32万元,原因是人员正常增资和节能环保支出增加。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43.6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36.6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5.88%,商品和服务支出10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4.12%。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40.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15%;节能环保379.8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5.6%;住房和保障支出23.2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25%。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县环保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11.6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2.79%,其中:经费拨款(补助)支出411.69万元。具体支出情况是:社会保障和就业40.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15%;节能环保379.8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5.6%;住房和保障支出23.2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25%。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19年县环保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89万元,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增加29.28万元,增减率为32.9%,其中:办公费5万元、印刷费2万元、咨询费0.2、手续费0.05万元、水费0.1万元、电费3万元、邮电费0.2万元、取暖费0.9万、差旅费16万元、维修(护)费0.5万元、租赁费0.5万元、会议费0.2万元、培训费0.2万元、专用材料费0.3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劳务费0.5万元、委托业务费3万元、工会经费4万元、公务交通补贴1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万、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35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度县环保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设备购置预算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单价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分别为。单价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分别为。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部门预算中50万元以上的,且进行了绩效评审的项目),涉及资金0万元。
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县环保局“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安排27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县环保局无出国(境)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费
2019年县环保局接待费预算安排15万元,与2018年县环保局接待费预算安排持平。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用车购置
2019年县环保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12万元,与2018年县环保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持平。
第三部分吉水县环保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8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五)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三、“三公”经费
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各部门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