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领域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改革过渡期间,切实加强“两规管理”严格规范规划修改调整,推进“两规”有机融合,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严格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强化节约集约用地,积极保障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落地,科学合理安排城乡居民点和各项基础设施空间布局,促进吉水县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二、调整目的
为推进两规有机融合,引导用地布局符合规划,同时满足调整后的用地布局符合规划要求,根据《关于切实加强过渡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赣自然资发〔2019〕5号)、《过渡期“两规”融合评估报告及局部调整方案成果要求》等文件精神,对《吉水县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年)(2018修改)》用地布局进行适度调整。
三、调整情况
本次涉及总体规划调整项目共计7个,需调增城市建设用地指标16.35公顷,涉及古塘西路延伸段、吉水港区旅游码头、赣江西岸综合治理工程、高铁新区幼儿园和低坪砖门至南门洲江岸整治工程5个项目;需调增村庄建设用地指标5.27公顷,涉及古塘村田北村新村安置点和古塘村垇上村新村安置点2个项目。
(1)古塘西路延伸段,项目为道路基础设施,是连接高铁新区与工业园的重要通道,位于中心城区工业园片区西侧,占地4.59公顷。本次局部调整方案将0.97公顷防护绿地、0.58公顷工业用地的用地性质调整为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2)吉水港区旅游码头,项目位于中心城区碧月湖片区的赣江西侧,占地3.79公顷。本次局部调整方案将0.16公顷水域、3.63公顷农林用地的用地性质调整为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3)赣江西岸综合治理工程,项目位于金滩新区赣江沿岸,是加强与吉安联系的重要通道,占地15.24公顷。本次局部调整方案将0.99公顷公园绿地、0.91公顷商业设施用地、2.04公顷居住用地、0.01公顷防护绿地、0.16公顷水域的用地性质调整为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4)古塘村田北村新村安置点,项目位于高铁新区,用于安置古塘村田北村村民,占地2.99公顷。本次局部调整方案将2.99公顷农林用地的用地性质调整为村庄建设用地。
(5)古塘村垇上村新村安置点,项目位于高铁新区,用于安置古塘村垇上村村民,占地4.99公顷。本次局部调整方案将4.99公顷农林用地的用地性质调整为村庄建设用地。
(6)高铁新区幼儿园,项目位于高铁新区,占地0.70公顷,该项目建设将改善当地适龄儿童入园难的问题。本次局部调整方案将0.70公顷农林用地的用地性质调整为教育科研用地。
(7)低坪砖门至南门洲江岸整治工程,项目位于中心城区城南片区的赣江东侧,项目占地4.20公顷。本次局部调整方案涉及4.32公顷农林用地的用地性质调整为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四、调整前后对比
调整后吉水县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2702.76公顷,人均100.10平方米,与调整前一致,其中居住用地减少了4.07公顷,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减少了5.35公顷,交通设施用地增加了8.29公顷,教育科研用地增加了0.7公顷等,调整后各项用地指标均满足《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的要求。
吉水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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