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
1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 | 审批核准信息 | 招标内容、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招标估算金额、招标事项审核或核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令第613号)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县发改委 | ■吉水县人民政府网 ■其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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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 | 资格预审公告 | 1.招标项目名称、内容、范围、规模、资金来源;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 及时公开 |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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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 | 招标公告 | 1.招标项目名称、内容、范围、规模、资金来源;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 及时公开 |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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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中标候选人公示 |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工期(交货期),以及评标情况; |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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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 | 中标结果 | 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人名称、中标价、工期、项目负责人、中标内容。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 | 及时公开 |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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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合同订立信息 | 包括项目名称、合同双方名称、合同价款、签约时间、合同期限。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 | 及时公开 | 合同当事人 |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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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合同履行及变更信息 |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建设单位、承包人、项目完成质量、期限、结算金额、合同发生的变更、解除合同通知书、违约行为的处理结果。 | 鼓励及时公开 | 合同当事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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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 | 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 | 1.项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 |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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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 | 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澄清、修改 | 1.项目名称; | 《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7年第10号令) | 及时公开 |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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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暂停、终止招标 | 招标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本项目首次公告日期、招标暂停或终止原因、联系方式、其他事项。 | 《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7年第10号令) | 及时公开 |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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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市场主体信用信息 |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主席令第63号) | 信息形成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 负责管理的部门分别公开 |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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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政府采购信息 | 招标公告 | 1.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 | 及时公开,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 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 | ■江西省政府采购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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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资格预审公告 | 1.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 | 及时公开,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 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 | ■江西省政府采购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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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政府采购信息 | 竞争性谈判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和询价公告 |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文件售价,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 | 及时公开,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 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 | ■江西省政府采购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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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 1.采购项目的预算金额以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中的政府采购预算为依据;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 | 随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开 | 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 | ■江西省政府采购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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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政府采购信息 | 采购文件 | 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和询价通知书。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 | 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前采购文件已公告的,不再重复公告 | 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 | ■江西省政府采购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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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采购信息更正公告 | 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 | 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 | 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 | ■江西省政府采购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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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政府采购信息 | 单一来源公示 | 1.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 | 及时公开,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 | ■江西省政府采购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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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的具体成交记录 | 1.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的名称、成交金额以及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 | 《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库〔2017〕86号) | 及时公开 | 集中采购机构 | ■江西省政府采购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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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政府采购信息 | 中标、成交结果 | 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 | 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 | ■江西省政府采购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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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采购合同 | 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 | 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 | 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 | ■江西省政府采购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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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政府采购信息 | 终止公告 | 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 | 及时公开 | 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 | ■江西省政府采购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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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公共服务项目采购需求 | 采购对象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所有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对象的数量、交付或实施的时间和地点,采购对象的验收标准等。 | 《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及时公开 | 采购人 | ■江西省政府采购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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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公共服务项目验收结果 | 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 《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 | 验收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 | 采购人 | ■江西省政府采购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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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政府采购信息 | 投诉、监督检查等处理决定公告 | 相关当事人名称及地址、投诉涉及采购项目名称及采购日期、投诉事项或监督检查主要事项、处理依据、处理结果、执法机关名称、公告日期等。 |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 | 完成并履行有关报审程序后5个工作日内 | 县财政局 | ■江西省政府采购网 ■其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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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结果公告 |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考核内容、考核方法、考核结果、存在问题、考核单位等。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 | 完成并履行有关报审程序后5个工作日内 | 县财政局 |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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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信息 | 土地出让计划 | 1.明确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指导思想和原则;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 | 每年3月31日前,公布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 县自然资源局 | ■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网站 ■(吉水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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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公告 | 1.出让人的名称和地址;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 | 至少在投标、拍卖或者挂牌开始日前20日。挂牌时间不得少于10日 | 县自然资源局 | ■江西省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 ■(吉水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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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公告调整 | 公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项目概况、澄清或者修改事项、联系方式。 |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国土资发〔2006〕114号) | 按原公告发布渠道及时发布补充公告,涉及土地使用条件变更等影响土地价格的重大变动,补充公告发布时间距招拍挂活动开始时间少于20日的,招拍挂活动相应顺延 | 县自然资源局 | ■江西省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 ■(吉水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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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果(成交公示) | 土地位置、面积、用途、开发程度、土地级别、容积率、出让年限、供地方式、受让人、成交价格和成交时间等。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 | 招标拍卖挂牌活动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 | 出让人 | ■江西省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 ■(吉水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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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供应结果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年度供应结果。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 | 及时公开 | 县自然资源局 | ■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其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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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国有产权交易信息 | 国有企业产权转让信息预披露 | 1.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 | 及时公开,正式披露信息时间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 转让方 |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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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国有产权交易信息 | 国有企业产权转让信息披露 | 1.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 | 及时公开,正式披露信息时间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 转让方 |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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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国有企业产权转让成交公告 | 交易标的名称、转让标的评估结果、转让底价、交易价格。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 | 及时公开,公告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 产权交易机构 |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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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国有产权交易信息 | 国有企业资产转让信息披露 | 标的基本情况、交易条件、转让底价、竞价方式、受让方选择的相关评判标准等。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 | 转让底价高于100万元、低于1000万元的资产转让项目,信息公告期应不少于10个工作日;转让底价高于1000万元的资产转让项目,信息公告期应不少于20个工作日 | 转让方 |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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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国有企业资产转让成交公告 | 交易标的名称、评估价格、转让底价、交易价格等。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 | 不少于5个工作日 | 产权交易机构 |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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