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政府公告
信息索取号:JSXZF-00-00-2022-0390
生成日期:2022-06-09 15: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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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吉水工业园区化工园区(集中区)四至范围的公示
根据省自然资源厅等五部门《关于做好全省化工园区(第一批)四至范围审核认定工作的通知》(赣自然资函〔2022〕66号)要求,我县组织成立了勘测定界评估工作小组,初步完成了吉水工业园区化工园区(集中区)四至范围勘测定界和评估论证。吉水工业园区化工园区(集中区)四至范围为北至白鹭路,西至吉悦路、群峰路,南至吉昌路,东至夏杨路、吉盛路(详见附图),四至范围总围合面积1.41平方公里。
现将初步勘测定界的吉水工业园区化工园区(集中区)四至范围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5天(2022年6月9日-2022年6月24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邮箱方式向吉水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反映。联系电话:0796-8684098;邮箱:jsgyyqb@163.com。
附件:1.吉水工业园区化工园区(集中区)四至范围示意图
2.吉水工业园区化工园区(集中区)四至范围界址点坐标示意图
吉水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2022年6月9日
吉水工业园区化工园区(集中区)四至范围示意图
吉水工业园区化工园区(集中区)四至范围界址点坐标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