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县干〔2019〕62号
有关乡镇党委:
经县委研究决定,提名:
夏建生同志任阜田镇人大主席;
免去杨根生同志的阜田镇人大主席职务;
周艳军同志任枫江镇人大主席;
免去黄佐忠同志的枫江镇人大主席职务;
陈金生同志任八都镇人大主席,免去其水田乡人大主席职务;
免去罗学志同志的八都镇人大主席职务;
杨志华同志任水田乡人大主席;
熊一勍同志任双村镇人大主席;
周旭承同志任文峰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袁文武同志任阜田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免去彭湘波同志的阜田镇人民政府副镇长职务;
免去钟美霞同志的盘谷镇人大副主席职务;
鄢莉同志任尚贤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免去廖大中同志的尚贤乡人民政府副乡长职务;
刘金生同志任尚贤乡人大副主席;
曾丽同志任金滩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免去罗蔚文同志的八都镇人大副主席职务;
欧阳总根同志任双村镇人大副主席;
免去杨琼同志的双村镇人大副主席职务;
免去王丽梅同志的双村镇人民政府副镇长职务;
免去吴小金同志的水田乡人民政府副乡长职务;
王小勇同志任醪桥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免去李小刚同志的醪桥镇人民政府副镇长职务;
谢玉梅同志任醪桥镇人大副主席;
陈景贵同志任水南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邹健同志任水南镇人大副主席;
免去杨慧娟同志的水南镇人大副主席职务;
免去胡宇欣同志的水南镇人民政府副镇长职务;
周云飞同志任乌江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免去其文峰镇人民政府副镇长职务;
免去万常飞、肖衍辉同志的乌江镇人民政府副镇长职务;
李鹏赵同志任冠山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免去黎文娟同志的冠山乡人民政府副乡长职务;
郭志刚同志任白水镇人大副主席。
请依法办理。
中共吉水县委
2019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