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贯彻落实省、市、县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有关精神,现我局依照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本报告,特向社会公布《吉水县民政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及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吉水县民政局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吉水县文化中路162号;邮编:331600;电话:0796-8680282;传真:0796-8680781;电子邮箱:)。
一、概述
(一)组织领导情况
为了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党组明确1位局领导具体分管,研究成立局信息公开办公室,确定1名综合股股长和1名综合股工作人员长期负责。
(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情况我局分别建立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协同发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监督保障机制和年度工作报告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长效机制、长期坚持的工作。
一是及时梳理、报送可公开的政府信息。要求机关各股室将2018年以来产生的政府信息进行梳理,在日常工作中定期开展政府信息目录编制工作。并规定今后凡产生的政府信息,一律移交局信息公开办公室,属主动公开范围的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公开,属依申请公开的,做好公开前的准备工作。
二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经常性工作机制。按照条例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我们规定,凡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符合公开条件的一律在规定时间内公开。
三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机制。根据条例及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局综合股(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机关各股室负责同志为本股室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并根据履职情况,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三)制定和落实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一是加大工作力度,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并认真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不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秩序。
二是建立公开机制和制度。2018年为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建立了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公开监督保障机制、信息发布协调制度、年度工作报告制度等,并切实抓好制度的贯彻落实。
(四)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情况
一是认真学习传达有关文件精神。局党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局主要负责人作出批示,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认真抓好学习,并亲自进行工作部署和督促检查。
二是开展教育培训。我局将《条例》列入2018年干部学法计划,拟采取分散自学和集中学习的方式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三是抓好任务落实。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按照任务分解方案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政府信息梳理、年度工作报告、公开载体建设等工作分别明确到人,确保任务一旦下达,各项工作立即启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我局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4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主要类别包括概况信息、法规文件信息、发展规划信息、工作动态信息、人事信息。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我局信息公开的形式主要是网上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自《条例》施行以来,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量为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认真按照《条例》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未出现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我局在县政府指导下,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比如:严格开展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每发布一条信息前,都要填写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由领导审批后方才上传公开。但是政府信息公开在具体实践过程中,仍存在一些小问题,细节上容易忽视。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按照《条例》要求,对已公开的信息进行重新核查,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对应公开但尚未公开的信息严格按《条例》要求的程序进行公开。同时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进一步规范信息的报送、审核、发布程序,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及时更新,并采取多种形式予以公布,充分保障公民的知情权。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无
吉水县民政局
二0一九年一月十一日